设计阶段设计监理程序
设计阶段设计监理程序 1. 目的 规范设计监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设计质量优良,保证设计进度和投资规模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仅适用于总公司按国家基建管理程序独立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 引用文件 3.1. GFP4-2《项目策划工作程序》 3.2. GFP4-3《项目立项及报批工作程序》 3.3. GFP4-5《零星工程立项与设计控制程序》 3.4. GFP5-3《图纸资料控制程序》 3.5. GFP6-1《设计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 3.6. GFP6-4《材料选型清单确定程序》 3.7. GFP6-6《勘察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 3.8. GFP9-1《项目总体计划控制程序》 3.9. GFP9-2《项目投资控制程序》 3.10. GFP9-14《勘察监理程序》 3.11. GAP3-1《会议管理程序》 3.12. GAP5-8《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13. GFI-GH-2《设计质量控制方法》 3.14. GFI-GH-4《设计验证细则》 3.15. GFI-GH-5《设计任务书编写细则》 3.16. GFI-GH-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