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及工作场所安全要求
1.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栏或者盖板。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时候的便利和安全。
3.厂院应该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道要定期疏浚。垃圾应该收集于有盖的垃圾箱内,并且定期清除。
4.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如果有损坏或者危险的象征,应该立即修理。
5.电网内外都应该有护网和显明的警示标志
(离地二点五米以上的电网可不装护网)。
6.工作场所应该保持整齐清洁。
7.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一米。
8.升降口和走台应该加围栏。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一米。
9.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该及时清除。
10.地面、墙壁和天花板都应当保持
完好。11.经常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的渗透。
12.在易使脚部潮温、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木头站板。
13.排水沟渠应该加盖,并且要定期疏浚。
14.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
15.工作地点的局部照明的照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也不要
光线刺目。
16.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
17.窗户要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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