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职工歌唱比赛是为了展示职工的音乐才能,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激发职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同时也是为了推动全市职工文艺活动的健康、规范、持续发展而举办的。
比赛包括个人、团体两个类别。个人类别分为
“男声独唱
”、“女声独唱
”、“男女混合独唱
”三个组别。团体类别分为
“合唱团”、“民族合唱团
”、“企业合唱团
”、“职工合唱团
”四个组别。参赛歌曲不限于流行歌曲,也可以是民歌、戏曲、诗歌朗诵等。
① 全市各企业、单位固定就业职工,报名要求参赛者具备合法身份、正常缴纳社保,没有不良记录。
② 参赛个人要求年龄在18岁以上,团体不限;所有参赛选手要求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能够独立演唱或带领合唱。
参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方式为向各企业、单位报名人员报名,报名要求填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职务、参赛类别、曲目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比赛前三天。
比赛设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采用网上评审方式,复赛和决赛则采用现场评审方式。
初、复赛按参赛作品的演唱效果、音乐表现力、语言表述力、舞台表演技巧和台风得分,决赛按照造型、艺术性、艺术效果、表演技巧、演员的表现等方面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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