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2)》(学习笔记)-47
审阅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对于已贴现但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错误地直接按照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确认短期借款,与实际收到的扣除贴现利息后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一次性确认为财务费用(贴现利息)。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即实际收到的扣除贴现利息后的金额)对金融负债进行初始计量,一次性支付的贴现利息应当体现在后续按实际利率法分期确认的利息费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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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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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2)》(学习笔记)-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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