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销售合约
代理销售合约
先科sast
代理销售合约
深圳市先科数码彩扩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深圳市先科数码彩扩设备有限公司是生产数码彩扩设备的产品制造商,为开拓该设备在地区市场,甲乙双方经过公平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在地区销售代理商,代理销售先科数码彩扩系列设备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约产品
深圳市先科数码彩扩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先科”品牌系列数码彩扩设备。
其次条授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
第三条代理权授予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销售合约产品;乙方接受甲方之授权,并同意在授权区域内,专注销售甲方代理之合约产品。
2.乙方因无法协作甲方之销售政策或营运不良时,甲方会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者,甲方将修改其代理区域范围,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见任何权利或恳求任何赔偿。
其次章乙方责任与义务
第一条销售设备与组织
为完成销售任务,乙方同意按甲方为健全销售组织所拟定之规范,维持其财务、资产及人力资源等必要之基本设备与组织,此基本设备与组织包括:
1.须按先科品牌标准设立销售专卖店或销售专卖区,在年月日前,设立不低于个分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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