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杜绝“四不”
时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为事故预防和紧急处理的有效手段,正在愈来愈引起各个行业的重视,多数企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能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自己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一定程度上为事故的发生后如何紧急处理提供了方法和依据。但在日常落实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四不现象必须引起注意。
一、不务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企业在事故的发生后指导如何处理的预定方案,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要切合实际,只有切合了实际才可能在事故紧急处理上做到有条不紊。但有的企业在制定预案时却往往不结合实际情况,大话空话连篇,有的甚至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或办理各种许可证的需要,而照搬照抄其它企业的预案,以至于一旦发生事故预案却没有可操作性,造成非必要的损失。
二、不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后,从领导层到每一个员工都应该做到心知肚明,以便事故的发生后知道谁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能马上到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然而有的企业对此思想上不重视,制定好了事故应急预案要么挂在墙上,要么紧锁柜中,除了制定人知道内容之外,再也无人问津,更谈不上组织学习,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了聋子的耳朵,失去了实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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