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五
前面跟帖中有人指出,效用论如果和市场脱节将对经济学没有什么用途,这话说得很对。但你再反观五
把效用和购买的价格挂钩,实际上背离了效用理论所包含的主观价值论思想。公子每天都坐在餐桌上吃饭,不必考虑饭菜的市场价格问题,只要是他爱吃,两份同样的食物不论其价格如何悬殊,他都有相同的效用。如果仆人侧立一旁问公子:公子没有觉得今天的饭和上次有何不同吗?你说这仆人可笑不可笑?
看五
女工A聊天时说,自己花5块多钱买了一斤鸡爪和鸡翅(香港同胞大概叫凤爪和凤翅吧?),大赞吃得过瘾。岂不料另一女工B听说之后大笑,说你这个傻B,花这么多钱买这些垃圾,要是买成鸡脯肉该多好?A听后揶揄说:你懂个P!鸡翅鸡爪都是活肉,而鸡脯是死肉,只有你这样的傻B才会去买鸡胸脯回来当馒头吃呢……
一来一去互不相让,脖脸渐现赤色,直至拳脚倏然出动。众工友本来如同听天桥说书一般,一看趋势失控,连忙拉开。主任听罢忍俊不住,以扰乱工作秩序为由各打五十大板扣罚奖金了事。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就是主观价值论。如果女工A、B各买只整鸡回家,杀掉之后,B将鸡翅鸡爪和A的鸡脯做一个交换,两个人应该是各得其所皆大欢喜的。是A吃鸡爪的效用和B吃鸡脯的效用共同决定了鸡爪和鸡脯的交换价格(即交换比例),价格不可能只由某一方对自己所爱之物的消费效用决定。
至于效用曲线的形状问题,就更显得经济学人的迂腐和多事。女工爱吃鸡爪,她自然会买回来吃,一顿吃多少满足,她就买多少吃,吃过了就心满意足了,还会去考虑第一只鸡爪和第二只鸡爪吃下去的效用有何不同?吃到最后一只,或许口吮食指大赞“美味”,何以见得最后一只鸡爪入口其效用趋于零?为何不是最后一爪上最后一趾效用趋零?为何不是最后一趾上最后一节效用趋零?
不知五
什么?女粉丝是神经病?不要这样说了。这样说或有医学水准,但就没有经济学水准了。经济学的理性人就是趋利避害之人,就是行为动机具有逻辑一致性之人。女粉丝的一举一动在其自己的价值判断和效用观念来看,都是趋利的,行为和动机也是一致的。只有行为动机不一致的人才能够被称为是“非理性的”。强行把行为动机一致的人说成是非理性人,只能说明你没有真正认识到价值的主观性,是要把自己所认为的“利”强加给他人才得出的结论,是要用自己的需求动机左右他人的需求行为,以他人行为趋自己之“利”,就像我那两位女工友都说对方“傻”一样。
经济学家和女工友相比,聪乎?迂乎?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4 15:40: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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