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公司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物业公司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 收费内容:1、物业管理费;2、水电费;3公摊水电费;4、电梯
广告费;5垃圾费;6、收视费;7、租赁中介费;8、代办服务费;9、装修押金;10、租金收入;11、家政服务费;12、停车费(含固定车位费和临时停车费)13、维修费(含维修材料费维修服务费)14、其他临时收费项目等。
第二条 收费工作的分工
固定费用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梯费、垃圾费、收视费、租赁中介费、代办服务费、装修押金、场租收入及其他临时收费项目收费工作均由财务出纳收取。
停车费:由小区门岗当班人员负责收取。
家政服务费:由提供家政服务的工作人员收取。
维修费:由工程部维修人员收取。
第三条 收费操作规定
收费单据的管理
收款票据、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由会计统一管理,各收费点按需领用;
建立专门的票据领用登记本,发放时做好票据编号、领用时间、领用部门、领用人等相关登记;
填制收款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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