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管理,确保网站的安全,加强网站信息资源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网站信息保障措施
第二条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工作中产生的不涉密政务信息与新闻。
第三条中心各科室指派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采集、编录本科室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
第四条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向网站提供,信息内容按“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认定。
第五条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网站管理员存档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网站安全管理由信息技术科负责。
第七条网站管理员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
第八条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严禁将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网站和机房应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机房及机房内所有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应有机房值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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