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提高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及财务信息质量,确保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XX省内部审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单位内控手册》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单位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提高单位经营效率、效果,实现资产的增值保值;保证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防范风险,推动单位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审计机构、职能和权限
第四条 审计部是履行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向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审计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审计工作。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审计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必要时,报经相关领导同意,审计部可以抽调单位其他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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