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总那么1)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制订。
3)本制度适用于
工程各施工生产单位。
4)本制度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及管理要求。
2、管理内容
1)塔吊操作工、电工、机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 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复审,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 岗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半年以上,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作业考核,经确 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使用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对直接责任者按公司安全奖惩
规定执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
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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