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外债史论要
中國近代外債的終結,距今已有50年了;在此50年裏,中外學人對此作了認
确实研究,成果纍纍。個人孤陋寡聞,總有感距離全面、確切重現史事和予以科學評價還有一段途程,而似處於『行百里者半九十』的狀態。個人對之也有興趣,不時冒出一些
方法,既是期盼,也有困惑,且寫將出來分四項;即:一、中國
同意外債和借款政策的演變;二、外國謀華總戰略下的對華貸款政策;三、中外形勢演變激蕩中的中國外債的形成及其規模、結構,和四、一些
方法和困惑;以與同行交流。
一直到1840
年,清王朝誇稱富有四海,遇財政緊張時,盡可從四海之内額外斂取,無需乎借;又孤傲自賞,不屑與它國
(除了周邊鄰國
)交往,更說不上與之發生借貸關係了,它不單沒有債,
全然沒有借債的觀念。即使某些
地点當局,如當年開放通商所在地的廣東
地点當局有責令行商向來華洋商挪借些許,总例由行商負責,認定是私債,非國家公債。
1840年,英國以暴力洞開我國國門,迫使清政府承諾賠款之餘,表示
能够把賠款債務化,意圖把國際借貸關係塞給中國。戶部認為無害民生,有裨榷務,一度動心;清廷本其從速了結這次戰爭的方針,尤恐後遺糾葛,不予理會地給以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