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
】个人所得税九种情形允许递延纳税
时间: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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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个人所得税递延
纳税,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法的规定可将应纳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其实质是降低了个人税负。递延纳税虽不能减少应纳税额,但纳税期的推迟可以使纳税人无偿使用这笔款项而不需支付利息,对纳税人来说等于是降低了税收负担。纳税期的递延有利于资金的周转,节省了利息的支出,还可使纳税人享受通货膨胀带来的好处,因为延期后缴纳的税款由于通货膨胀币值下降,更加降低了实际的税额。纳税人在某一年内收到特别高的所得,有可能被允许将这些所得平均分散到数年之后去计税和纳税,或是对取得高所得年度应纳税款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以避免纳税人的税负过重。
一、年金参保者可享受递延纳税
年金参保者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也称
EET模式.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3]103
号的文件,明确了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
税处理问题:1。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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