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厂房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山东鸿润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工程名称:
钢结构厂房
工程地点:
海阳市行村工业园
建筑面积:
平方米工程承包范围:
钢结构部分
工程施工按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如有变更,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工程期限:自钢架进场之日起,
天内完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施工,工期顺延)。
付款方式:本工程钢结构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元:钢结构工程安装完毕,支付合同价款的
30%¥元;工程结束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0%¥元;剩余价款的
35%¥元三个月内付清;余留合同价款的
5%¥元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一年结束后五日内付清。
工程质量: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承包方对交付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承包方承建的工程,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发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发包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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