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炭行业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价格不透明、市场混乱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能源局提出了煤矿集中采购试点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提高采煤企业的供给能力,降低煤炭价格,实现市场优胜劣汰,推动煤炭市场逐步规范化。
煤矿集中采购试点范围主要是针对国有煤矿和采掘权,覆盖全国各地,但试点煤矿数量有限,初步计划为100家左右。
煤矿集中采购试点对象主要是那些市场份额较大,采购能力较强的煤矿企业。同时,也欢迎新能源、外资企业积极参与。
为了确保煤矿集中采购试点顺利进行,成立了专门的试点机构。该机构由国家能源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协调煤矿企业和采购方之间的合作事宜,确保试点顺利进行。
试点采用履约保证金和中标者赔付机制相结合的集中采购方式。具体而言,试点机构会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对试点范围内的煤矿进行集中招标,中标者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供货并保证质量。如果未按规定履行合同,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者赔付相应的违约金。
煤矿集中采购试点期限为三年,试点期内将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以确保试点顺利进行。
通过煤矿集中采购试点,我们预计可以实现以下效果:
降低煤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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