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一)本标准所称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类型。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不少于
2项大型或
4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2、技术人员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0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
2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
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
1项大型或
2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
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
固定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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