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uhemiadui
49 0

[学习资料] 建筑业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2粉丝

已卖:2198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硕士生

45%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138 个
通用积分
2503.2955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8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628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347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6-24
最后登录
2025-12-9

楼主
ruhemiadui 发表于 2025-9-28 19:46:24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建筑业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新
条例、新细则
)从2009
年1月1日起施行。新旧法规的变化使得原来关
于建筑业营业税的规范性文件失去了法律效力。下面是
yjbys
小编为大
家带来的关于建筑业应如何缴纳营业税的知识,欢迎阅读。
  建筑业纳税义务人
  继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3月4日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
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后,
2009
年5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
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本文从新条例、新细则以及上述文
件入手,分析建筑业应如何纳营业税的问题。
  根据新细则第十条规定,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
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
  新细则将原细则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
“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
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
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依法不须要办理税务登记
的内设机构。
”  关于承包人,新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建筑业 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 规范性文件 纳税义务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9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