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二讲刑罚执行变更制度
一、刑罚执行变更概述
(一)概念 刑罚执行变更是指在交付执行和实际执行刑罚的过程中,为了充分地发挥刑罚的作用,更好地实现刑罚的目的,基于已经发生的法定情形,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原判刑罚的执行方式或执行内容加以变动或更改的制度。
(二)刑罚执行变更制度存在问题
1.媒体不断披露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中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典型案例: 广西罗城监狱监管人员与法官勾结,集体受贿、徇私舞弊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涉及46名监管人员和6名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大连黑社会头目死缓犯邹显卫通过行贿骗取减刑、保外就医后开枪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原山西临汾监狱政委王勇民、监区医院院长申小红多次收受罪犯亲属贿赂,违法给多名罪犯办理保外就医;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通过向有关部门打招呼,授意或默许经办人员在病理鉴定上造假,违法办理多人保外就医;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被判10年有期徒刑,通过行贿骗取保外就医竟没坐一天牢,法庭宣判后直接从法院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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