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不能一包了之
近闻,一些新建矿山企业与建筑队签订合同,将施工任务和安全一并
“包”给建筑队。建筑队又将安全的担子卸给民工,并在合同文本中
明确:如因民工不慎发生事故,建筑队概不负责。
“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才能进行生产
”的道理或许谁都能说出个道道来。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片面追求工程进度和效益,亦或不太懂法,生产中忽视安全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不安全隐患仍到处存在,事故也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从而给社会、企业和家庭带来非必要的
损失和痛苦。
时下,受世界金融危机冲击,不少矿山把提振经济、加快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而在此过程当中
,安全工作总是个令人头痛的事儿。强抓
它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不抓或抓松了,出了事故必定影响企业声誉和效益。因而少数企业的领导者为了转嫁风险,也常常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内容承包给建筑
队,而建筑队与每个民工签订
“生死合同
”。如此一来,那些发包人只履行义务的监督,而承包人则为了追求工程进度和效益,往往把安全当作一项
“软任务”,抱着侥幸心理,把安全责任完全转嫁给民工。结果是该管的没时间管,该落实的安全防护措施得不到落实,而大多数民工缺少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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