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教育制度
1)教育时间
1、每月15日晚上8:00~10
:00对员工进行1次
防火知识宣贯教育
。2、定期(每月
15日上午)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教育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有关要求。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
3、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4、动火证当日有效。
5、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6、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
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7、非电工不准驳接临时用电线路(包括照明、工具、机械等)。宿舍内不准私自更换大灯泡。
8、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当符合
防火安全要求。
9、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
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10、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1、工程内不准存放工作易燃易爆
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2、工程内不准住人
,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过上级机关单位
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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