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地例会规定
1.总则1.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监理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增强现场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能力,特制定安全监理工作例会规定。
1.2、本项规定
规范了监理项目部内部安全监理工作例会和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例会的组织、召开时间、会议主要议题与议程。
2.编制依据
2.1《国家电网项目部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
2)173-2015
2.2《国家电网项目部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网(基建
3)190-2015
3.安全工地例会的组织及召开时间
3.1、监理项目部内部安全监理工作例会
3.1.1
、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并主持,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部其他所有的人
员都必须按时参加。
3.1.2
、监理项目部组建后,在开工之前
应召开1次
例会,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学习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监理规定等有关内容。
3.1.3
、安全监理工作月例会,每月定期组织召开1次
。3.2、工程项目安全工地例会
3.2.1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并主
持,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渝
1施工项目部和渝
2施工项目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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