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2022-05
07)》有关规定,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为了安全施工特制定本措施。
一、安装装备
1.监控设备在安装或大修后必须按照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测试、调试合格,并在地面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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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后方能下井。
2.对主通讯电缆进行详细检查,规格、型号、截面质量均符合要求,外观无扭曲、损坏等现象。
3.主通讯电缆经检测合格之后
方可使用。
4.戴好防护用品,工人工具,安全带,升降梯。
二、安装、拆除设备
1.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要使用
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2.井下分站应当设置
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开关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
巷道底板不小于
300mm
。3.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4.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5.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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