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职责
1按照强制性标准条文规定
,对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实质性的审查
,形成正式的有针对性的措施方案。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
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2核查现场落实正式措施方案情况
,并及时填写巡检记录
Csns421
,形成文字或图片记载,必要时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应实施跟班监督(监综合〔
2004
〕22号)。3 发现异常情况时
或因素风险时应与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
,提出分析或纠正建议。
4发现安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或违规程序时应当立即
口头指令整改
,尔后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B1表)。5发现情况严重或未及时有效整改时应当立即
口头指令暂停
,尔后报告总监和业主签发工程暂停令(
B2表)。6发现拒不整改或拒不暂停时应当立即
报告安全(质量)监督站(
C1表)实施行政干预
,同时扣押工程款支付证书(
B3表)和相关报审文件。
7发现整改已开始实施时
,应适时督促整改部门报审回复单(
A7表)。8发现整改实施已完成时
,应适时督促完成单位报审整改报告(
A14、15表)9发现重大安全事故迹象
,应当立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