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治理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在隐患治理中的所需经费投入和有效使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依据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来源:依据
工程造价的
2%提留,由公司财务科扎口专款专用。
二、专项资金适用范围:
1、个人劳保用品
的购置和更新,主要为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等。
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投入,主要为脚手架、脚手笆(板)、安全网、洞口临边以及基坑支护,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深度整治
、添置和更新等费用。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投入,依据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添置更新。
4、起重机械设备的投入主要为日常维修保养费用(不包括购置大型设备投入)。
5、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深度整治所需要的
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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