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防爆措施
——规定执行
易燃易爆的物品及相互混合后能产生易燃、可燃物的物品应单独分隔存放,它们存放的场所、数量及存放的条件必须遵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厂房通风
要使设备达到绝对密闭是很难办到的,所以,必须用通风的方法保证车间的安全,使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浓度不致达到危险的程度,一般应控制在爆炸下限的五分之一以下。从车间中排出含有可燃物质的空气时,应当设置
防爆的通风系统,鼓风机的叶片应采用碰击时不会发生火花的材料来制造。通风管内应设有防火遮板,使一处失火时能快速
遮断管路,不致波及他处。
——设备密封
设备密闭不良而跑、冒、滴、漏出的可燃性物质,可使生产环境达到爆炸下限,如果空气渗入设备也可能使设备内部达到爆炸上限,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验收的设备时,
必须用水压试验来检查其密闭性,平时应经常测定其是否存在漏气
并采样分析空气中含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当设备内部充满易燃物质时,要采用正压操作,以防外部空气渗入设备内。设备内的压力,必须加以控制,不能高于或低于额定的数值,压力过高,轻则渗漏加剧,重则破裂而致大量排出可燃物质;压力太低也不好,如煤气导管中的压力应略高于大气压,若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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