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车充灌安全规程
1.槽车的使用运输和检测、修理
必须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作业;槽车容器的使用管理和检测、修理
必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作业。
2.液氧槽车必须要有
导静电接地装置。
3.槽车只有得到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充灌场所充灌;充灌时,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充灌操作应按操作章程
进行,防止低温液体外溢。充灌液氧时,
5米内不得有明火。
4.槽车在连接充灌输液管道前,必须处于制动状态,防止移动;在斜坡处应当设置
防滑块。
5.槽车充灌结束后应当及时
离开,如果充灌工作中断时间过长(过夜或假日中断),应解脱输液管连接。
6.槽车在充灌装卸作业时,汽车发动机必须关闭。
7.操作人员在充灌或处理液氧时,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凡被油脂沾污过的衣服和防护用品必须更换;不得穿戴有静电
效应的化纤服装;不得穿有钉子的鞋。
8.操作人员的工作服若已渗透了氧,则不得进入有明火的场所。必要时,必须更换衣服或经过充分的吹除,在大气中至少吹除
15分钟。9.操作人员的皮肤因接触低温液体或低温气体而被冻伤时,应当及时
将受伤部位放入温水中浸泡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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