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烧焊安全章程规定
内容:1、凡需烧焊动火的部门或外来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到工程部值工室办理动火申请证,待消防员到场检查后做到
“八不”,才能动火烧焊,动火中做到
“四要”,动火后做到
“一清”。2、动火前“八不”: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
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3、动火中“四要”: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章程
。4、动火后“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5、做好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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