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责任区开展防溺水专项督导
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秘〔2018〕
号)精神,第二督学责任区
在责任区内开展防溺水专项督导。
一、督导时间
2018年5月24日至31日
二、督导对象
第二督学责任区内相关学校
三、督导人员
四、督导内容
1、学校防溺水知识宣传及普及;
2、《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及“回执”收存;
3、学校有无防溺水方案。
五、督导方式
专兼职督学,自主安排到挂牌联系学校自行开展。
六、督导要求
1、各专兼职督学于5月24日下午接受任务,认真研读《致家长一封信》内容,并于5月31日前完成;
2、各专兼职督学要深入校园,挂牌督导,认真记录,及时撰写督导小结及时上报;第二督学责任区将安排专人汇总撰写本次专题督导
上报县教育督导室;
3、督导过程要留下图片和文字资料,随督导小结一并报给责任区第二组组长;
4、督导学校接到通知后,要根据督导内容准备好书面
(《防溺水方案》等)。
xx督学责任区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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