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督察是指由多个部门、单位、组织或个人联合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对监管对象进行全面、综合、跨部门、跨区域的监管。该方案旨在协同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社区组织、企业和公众,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安全健康。
组织架构
联合执法督察应由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市场监管、公安、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环保、交通、城管等职能部门和群众监督组成,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同时,要完善工作流程,明确督察责任,建立信息沟通、汇报、处理等机制。
主要任务
加强市场监管。联合执法督察应当针对市场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提高消防安全。联合执法督察应当将重点放在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上,维护公共安全。
加强环保监管。联合执法督察应当加强对排放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污染物处理、废弃物处置等环保方面的督察工作,维护生态环境。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督察应当对食品、药品经营者、生产者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维护民众身体健康。
交通安全监管。联合执法督察应当统筹协调部门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行人安全。
工作流程
联合执法督察应当明确工作流程,确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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