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处理原则
第1条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抢救人员和对充满瓦斯的巷道进行通风。
第2条救护队进入灾区侦察时,应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破坏情况,突出的位置,突出物堆积状态,巷道堵塞情况,瓦斯浓度和波及范围,发现火源立即扑灭。
第3条采掘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
1个小队从回风侧、另
1个小队从进风侧进人事故地点救人。
仅有1个小队时,如突出事故的发生
在采煤工作面,应从回风侧进入救人。
第4条侦察中发现遇险人员应当及时
抢救,为其佩戴隔绝式自救器或全面罩氧气呼吸器,引导出灾区。对于被突出煤炭阻在里面的人员,应利用压风管路、打钻等输送新鲜空气救人,并组织力量清除阻塞物。如不易清除,可开掘绕道,救出人员。
第5条发生突出事故,不得停风和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被破
坏,应当设置
临时风障、风门及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第6条因突出造成风流逆转时,要在进风侧设置风障,并及时清理回风侧的堵塞物,使风流尽快恢复正常。
第7条发生突出事故,要慎重考虑灾区是否停电。如果灾区不会因停电造成被水淹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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