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机组检测修理
副部长安全职责
(1)在设备部主任的领导下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协助主任完成分管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对所负责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和监督责任。
(2)负责各专业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设备等级检测修理
、技改、发电厂安全风险评估、
“两措”、重大危险源、技术监督、科技管理、标准化、危急事件管理等的法规条令政策指示规程制度;
(3)负责组织各专业编制检测修理
工艺规程,及重大项目的
“三措两案
”,组织主设备的评级和检测修理
、技改后的验收工作,严把检测修理
、技改质量关,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4)负责各专业检测修理
中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各专业研究检测修理
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了解各专业检测修理
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积极组织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负责依据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组织各专业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措施落实到位。
(6)负责组织各专业开展发电厂安全风险评估和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对各专业的评估自查情况的准确性负管理责任并监督包保专业查出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7)负责审定各专业的机组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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