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治瓦斯措施
1、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
2、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所有的人员,进行处理。
3、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所有的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迎头不得停风,因检测、修理、停电等原因造成停风时,必须撤出所有的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在恢复通风前首先要测气体含量,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
5、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启动。
6、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7、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所有的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进行处理。
8、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限必须执行肥城矿业集团瓦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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