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时期应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尽可能进行直接灭火,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说明发火地点、性质(胶带输送机着火电缆着火木支架着火)、影响范围等情况;调度室要立即通知矿领导等有关人员,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立即召请救护队,立即停止灾区供电和撤出灾区人员。灾区人员要迎着新风撤退,或尽快进入新鲜风流撤退。若通路被阻时应尽快构筑临时避难硐室待救。
矿长到达调度室后,要立即询问灾区停电撤人、向上级领导汇报和灾区情况,立即召集副矿长、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组成抢救指挥部,尽快制定救灾方案,向救护队下达救人、侦察灾情、处理灾变的任务。
火灾时期风流控制是关键,应坚持以下原则:灾区人员未撤出前不准减少灾区风量,以免灾区出现贫氧或引起瓦斯爆炸;负责火区排烟的主要通风机绝对不能停转;当火区瓦斯浓度上升、达到或超过2%时,要立即增加灾区风量,否则撤出救灾人员;当灭火过程当中发生了瓦斯爆炸,要立即增大灾区风量,以排除爆炸产物和火灾气体,避免再次爆炸;在进风井口附近、进风井筒或井底车场及其硐室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命令主要通风机反风,在条件允许时,也可让火灾烟流短路到回风井排出等。
在瓦斯矿井处理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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