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1、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
20米内严禁烟火
,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禁止吸烟
。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
,备足消防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严禁使用不符合高瓦斯规定的炸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煤矿井下不准放糊炮,严
禁用煤快、粉煤、炮药纸等易燃易爆物品
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和“三人连锁放炮
”制度。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
(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不准带电检测、修理
、搬迁电气设预防摩擦生火。应该做好
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发火灾
。预防火焰蔓延。井下使用绝缘阻燃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运输皮带机安装烟雾传感器,并灵敏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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