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雨季安全防水措施
一、在巷道出现挂红、挂汗、煤岩松软、淋头水加强等情况下掘进打眼时,如果出现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必须停止打眼,严禁拔出钻杆,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地面报告。如果发生危急情况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在可能存在积水的区域进行作业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一)放炮时,躲炮时间延长到至少30分钟以上,等待响炮地点稳定后,判明是否有水流,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二)放炮躲炮时,人员应站在不被水流冲击威胁的地方,防止响炮后采空区积水突然涌出,危及人员的安全。
(三)交接班时,上一班不能在溜煤道上留有存煤,防止在交接班过程当中,存煤被渗透出来的水流泥化、软化,形成水煤泥,在下一班作业人员放煤时造成水煤泥涌人事故。
三、在作业过程当中,需要探放水的情况主要有:
(1)遇到可能积水的老空窑和本矿采空区;
(2)遇到上水平大巷时,应防止与大巷水沟打透;
(3)遇到钻孔时,应探明钻孔是否有积水或与其它积水区相通。
探水前,要分析查明采空区或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的人员;探放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