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区值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
工区值班工作,使信息的上报遵循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将紧急和突发状况
信息及其他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上级并及时按上级指示处理,特制定工区值班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区值班人员:工长或者班长一名,路工
5名二:工区值班电话:路电
64555
,市电0911-XXX
5三:具体要求:
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离、串岗和饮酒。
2:值班人有有事外出必须经工长或者班长同意,并安排责任心强,有胜任的人员值班,并确保能随时联系。
3:值班人员必须熟知区间内设备情况
,并掌握薄弱地段。
4: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掌握本工区的安全生产的情况
,确保与上级联络畅通。节假日、防洪期间值班人员必须
24小时在岗,确保信息畅通。
5:防洪值班人员应清楚防洪重点地段,夜间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
留足够的人员随时准备出巡或防洪抢险。
6:进入汛期,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接听电话,注意收听当地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区间内天气变化情况。
7:发生各类危机行车安全、员工
劳动安全
、设备故障、火灾、爆炸、塌方、断道等严重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上报
工班长及车间主任,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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