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统计及考核规定
1、执行完了的工作票(含安全措施交底单)由各专业运转
专工收回审查,按票号规范装订成册保管三个月
,并在每月
2日统计合格率后(只对
“已执行”的工作票统计合格率,
“未执行”、“作废”票只统计数量,不计入合格率;统计月工作票合格率公式
=月合格总票数
/月已执行总票数
×100%
)上报厂安监部门,其中热工、继电专业的安全措施操作票由本车间专工统计上报,同样作为两票合格率统计。
2、厂安监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票统计结果及时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统计检查不认真仔细的
厂部将从严处理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工作
票,厂部将进行考核:
3.1工作任务栏、时间栏、签名栏出现涂改和勾划现象,票面字迹潦草或票面其他部分涂改超两处。
3.2实际有双重名称但填写时遗漏;工作票三种人漏签名、代签名、签名复写;票面上出现未经过批准
的工作票三种人。
3.3工作内容不具体,工作地点不明确。
3.4划封线不符合要求。
3.5安全措施所用术语不符合电力系统规定。
3.6安全措施不当或不完善,同现场实际不符。
3.7错误使用一、二种工作票或一、二级动火工作票。
3.8提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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