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作面安全监控设备的管理
(一)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
1、应根据实际布置及时更换调整,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功能。
2、必须保持电缆完好,插头接插可靠,系统
24小时连续运转
,不准随意关停监控系统,若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必须在出现故障后
30分钟内报县煤管局备案,并及时通知服务站排除,并作认真好记录
,不得自行拆除设备。
3、甲烷传感器、风速传
感器、开停传感器、负压传感器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准自作主张随意拆除传感器,采(掘)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必须随采掘工作面的推进而移动。
4、指定专人对系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检
和维护记录,防止甲烷传感器的气窗、负压传感器气管发生堵塞,通信电缆接头牢固可靠,开停传
感器出现松动等现象。从而保持系统正常运转
,避免发生
误差,同时
应按照瓦斯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瓦检员检查出的结果与甲烷传感器监测的数据当班及时对照,当两者
数据差值超过
0.1%
时,必须要查明原因
,以所读数大者为依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调校。
5、当井下瓦斯浓度超限,开停传感器监控的设备停止运传
,主要风门开启时,必须报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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