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火灾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的行动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根据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快速
报告矿调度室。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有关规定
,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火灾瓦斯流经的地区、由于火风压造成火灾瓦斯逆流的地区以及可能发生爆炸的地区等)的人员快速撤离
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如果火灾范围大或是火势猛,则应在撤出灾区人员、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稳定风流,
控制火势发展,防止人员中毒和预防瓦斯或煤尘爆炸的措施,并随时保持和地面指挥部的联系,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行事。如果现场人员无力抢救,同时人身安全有受到威胁的可能或是其它地区发生火灾,接到撤退命令时,就要立即进行自救和组织避灾。确定控制风流的措施,是控制火势,减小灾情的重要方法。控制风流的方法有:正常通风;减少风量;停风或短路
;反风。一般不能轻易采用停风或减风,尤其是
当火灾发生在瓦斯矿井时,由于停风或减风会使井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增加,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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