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电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非电气从业人员未获得许可
不得进入变配电室,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特种作业证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电气从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绝缘垫等绝缘防护用品;必须正确合理使用
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3、保证高压用电安全的组织措施:停、送电申请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严禁约时停电、送电。
4、停电检测、修理
的安全技术措施。
4.1、停电:检测、修理
工作中,如人体与其他带电设备
10千伏及以下者的距离小于
0.35
米、20-35
千伏者小于
0.6米、63-110
千伏者小于
1.5米时,该设备应当停电;如距离大于上列数值,但分别小于
0.7米、1米时(63-110
千伏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为
1.5米),应当设置
遮栏,否则也应停电。停电时,应当注意
对所有能够检测、修理
部分送电的线路,要全部切断,
并采取防止误合闸的措施,而且每处至少要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断路器小车和低压抽屉必须拉出至检测、修理
位置)。多回路的线路,要注意防止其他方面的突然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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