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或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
、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测修理
、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章程规定
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以内
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章程和规章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工业建筑设备,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进行整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安全隐患
应停用。
4、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测修理
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5、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应有策略,有方案
地及时进行整改
,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项目。
6、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油田企业由安全监督部门负责。
7、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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