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uhemiadui
62 0

[学习资料] 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基本问题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2粉丝

已卖:2286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硕士生

4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138 个
通用积分
2596.4106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8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627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353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6-24
最后登录
2026-1-5

楼主
ruhemiadui 发表于 2025-12-7 10:29:41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基本问题
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犯罪,不仅有学术理论的支撑,而且有司法实践的确认。即使赞同不作为具有行为性的学者或司法者,基于对不纯正不作为犯基本理论的不同理解,对同一案件可能做出罪与非罪完全相反的结论。
另外,对不纯正不作为犯基本理论的不同理解,还会影响一罪和数罪的认定。研究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基本理论,有助于深入认识和解释不纯正不作为犯,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指导司法实践。
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构造、不作为的行为性、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不作为的等价性、作为义务的来源、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区分、不作为的共犯等等,都属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基本理论,本文主要探讨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基本范畴和不作为的因果关系,着重研究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等价性和作为义务的来源。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基本范畴,本文主要讨论了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发展史、不作为的行为性、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概念及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构造。
自19世纪以来,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理论经历了旧法义务说、因果关系说、违法性说和保证人说。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解决不作为的行为性问题,“无行为则无犯罪”,行为是构成犯罪的基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基本问题 因果关系 不可避免 性问题 保证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12 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