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监人员再犯罪危险问题探析
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出台。此部修正案正式引入了“再犯罪危险”这一概念,将“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列为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主要条件之一;同时,也将“有再犯罪的危险”作为限制减刑适用的条件之一,为未来的刑事司法活动又拓展了新的空间,给刑罚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从刑罚执行的实践需求出发,针对假释、减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实际需要,对出监人员再犯罪危险进行概念辨析,通过层层递进的方式廓清出监人员再犯罪危险的内涵。借鉴犯罪学对再犯危险研究成果,结合自己多年工作经验,总结推导出影响出监人员再犯罪危险人身危险性因素和社会危险性因素。
参考国内外成熟的再犯危险评估预测量表,在原有高频常见的预设因子中大量引入服刑境遇有关的因子,运用心理学或者说犯罪心理学中常用的方差分析法,探析出与再犯危险显著相关的因素因子,其中包括监禁刑执行中的有关因子。并以此为基础制订出监人员再犯罪危险评估量表,为当前监狱系统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尤其是假释的适用提请提供准确、可靠和规范的依据甚至是证据。
同时,也努力挖掘出与累犯、惯犯或职业犯等高再犯危险人员显著相关的因素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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