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制度范文
员工打卡考勤规定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除市场部以外的所有员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另定):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加班:18:30起三、生产员工施行早会制度,早会时间未到者以迟到处理;
四、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下一天应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员只需
打上、下班卡),中午连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应按规定打卡,每次打卡后
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五、员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时开始上岗工作。未经生产车间管理者许可长时间离岗、
脱岗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理。
六、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依此累计。
七、凡迟到或早退
10分钟以内者,扣款
10元/次;每个月累计三次以上
,按一天事假
处理;迟到或早退
30分钟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处理。
八、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迟到或早
退的规定来处理。
九、不得打重卡,更不得涂改考勤卡,凡是人为原因造成卡片时间识别不清,该时间
段按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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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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