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企业转型发展若干规定
市政办企业转型发展若干规定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扩大有效投入,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产品、技术和管理创新,推动企业扩张、产业聚集和经济转型,掀起“两个先行区”建设的新热潮,现就鼓励企业转型发展作如下规定:
一、鼓励高端制造
对企业新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外资项目美元兑换人民币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结汇当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以上、投资强度达200万元/亩以上的高端制造业项目,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一)新征土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二)因征地形成的政府纯收益,市财政按照本级政府收益额,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等额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三)免收项目投产前我市权限内地方留成部分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水资源费、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人才交流服务费、人才信息查询费、户外广告场地费、建筑垃圾处理费、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费。各类中介机构有偿服务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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