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事与启示的区分
启事与启示的区分
启事:1、陈述事情。多用于下对上。
2、陈述事情的奏章
;函件。3、公开声明某事的文字。多登在报刊上或贴在墙壁上。
启示:启发使领悟。
早在20多前,吕叔湘先生写过一篇
?错字小议
?,其中谈到“启事〞“启示〞简洁误用。
20多过去了,这一过失非但没有绝迹,相反还有扩大之势。某品牌刊物,刊出了“征稿启示〞
;某知名企业,刊出了“聘请启示〞。网上搜寻一下,该用“启事〞而误用“启示〞的,竟多达数百万条。“启事〞“启示〞混淆,成为“
2022
十大语文过失〞之一,实在是“当之无愧〞的。启事和启示的区分
“启事〞和“启示〞至少有三点区分:
一、表现形态不同。“启事〞是一种公告性的应用文体,是为了说明某事而在
公众中传播信息,一般承受登
报或张贴的方式,其形态是显性的
;而“启示〞那么是启发提示,作用于人的内心世界,启迪思想或激活思维,其形态是隐性的。
二、语素意义不同。“事〞“示〞有别,不必细说
;同一个“启〞字,说的也不是一回事。“启事〞用的是“启〞的陈述义,即开口说话,它和“启禀〞“启奏〞的
`“启〞同出一辙
;而“启示〞用的是“启〞的开导义,即“启蒙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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