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安全问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与对策近几年以来
,各地加大了安全问责的力度,大部分地区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问责工作。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部分地区对安全问责工作不够重视,对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理偏轻,使安全问责流于形式,走过场。
一、安全问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部分地区对安全问责不重视,工作不扎实,考核不细致,问责时出现互相推诿,扯皮,不愿负责的现象。
2、部分地区还存在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现象。有些案件应当追究当
事人刑事责任的,只给予行政处分。有的案件应当追究领导责任的,却以下级来顶罪。
3、部分部门对下属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偏袒庇护,避重就轻,虎头蛇尾,有问无责。
4、安全问责时怕得罪人,当老好人,避重就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加强安全问责工作的对策
要确保安全有序生产
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就必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这样才能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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