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付书公证
托付书公证
托付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托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办理托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托付书公证的,应提交托付人的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法人托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托付合同公证的,在供应托付人的
`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供应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托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如托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托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全部权证明,托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托付人申办转托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托付权的证明
;4、托付书草本或托付合同草本。
二、办理托付公证应留意的问题:
1、办理托付公证,应向托付人住宅地或托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力量人不能实施托付行为,限制行为力量人实施托付行为,须经其监
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托付是与人身有亲热联系的
法律行为,因此必需由托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托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状况
(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
)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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