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是处于人格、道德、心灵、文化水平等多个方面的集成体,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品德的形成与培养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对于学校来说,评选品德兼优的学生,不仅可以激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向上,也可以促进学校的品德教育和育人目标的实现。
本方案的目的在于,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合理的评选品德兼优方案,为学校的品德教育提供制度性支持和引导,同时也是对品德优异学生的一种肯定和激励,进一步鼓舞他们在品德和学业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方案的评选原则如下:
确保公正性。评选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客观、公开、透明为原则。
多维度评价。通过多个方面的综合评估,全面反映学生的品德素质和学习成绩。
科学、合理性。评选方式和标准要科学合理,既能够激励优秀学生,又能够提高全体学生的品德素质。
本方案的评选对象为学校中的在校学生,不分年级。
本方案的评选标准如下: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集体协作精神;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能够胜任一定的社会实践工作;
尊重师长,关心同学,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约束意识;
思想端正,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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