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紧接着在9月,贵州率先启动建设首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试点。次年,国家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建设名单,涵盖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沈阳)、河南、上海、重庆、广东等地。团队参照邱子迅(2021)的研究方法,若某地级市所在省份被列为国家级大数据试验区,则该地级市当年及以后的DID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
一、数据介绍[td]项目 | 详情 |
| 数据名称 | “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试点城市DID |
| 数据范围 | 300个地级市(包括直辖市) |
| 数据年份 | 2000 - 2022年 |
| 数据样本 | 300个城市*23年 = 6900条 |
| 数据来源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发函批复的试验区 |
| 数据整理 | xx数据网,包含原始名单、城市DID |
邱子迅,周亚虹.数字经济发展与地区全要素生产率—基于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分析[J].财经研究,2021,47(07):4 - 17.
三、数据概览- 试点说明

- 城市DID

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试点城市DID实证研究(2000-2022)
(76 Bytes, 需要: RMB 1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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